
公司注销前的账务处理 2、查询确认商标的使用年限:《商标法》第三十九条规定, 注册商标 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第四十条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 对于转让处于续展期或者宽展期的商标,双方都要记得提出在合同中约定双方办理续展的义务。该商标若已经过了宽展期,那这转让是核准不下来的。 3、转让商标的许可情况:受让方要了解清楚转让方是否在转让商标之前有无许可给其他公司使用此商标。 抽签流程概况: 整个商标注册同日申请抽签流程需要经历“一到两等三审”,即一次签到、两次等候、三次资料审核.
流程如下:
签到资料初审→等候审核→资料审核→等候抽签→公正+资料复核+抽签
整个商标注册同日申请抽签过程紧张有序,但是抽签结束后,不能现场发放书面文书申请人还需耐心等待公证文本,随后国家知识产权局正式发出《关于XXX商标抽签决定书》,从而确认商标申请权。 
因为文字+图形的组合商标比文字商标更具有辨识度,所以越来越多的企业热衷于注册组合商标。但对于设计师来说,想设计出好的组合商标还是很难的,稍不留神,设计师就会掉进下面这些“坑”。下面 华企会计 小编就来给大家讲讲 商标logo设计的这些坑 吧,欢迎大家来阅读。 1、用宗教符号做logo
4、电子商务发展一般主要的盈利手段就是广告,像3501点击付费广告,广告宣传是企业发展的必要手段,35类是所有电商、电销平台等必须注册的类别 5、0535类是许多企业的一种防御手段。 
如果公司未按照规定期限进行纳税申报,那么在纳税人信用等级评定时会按照次数进行扣分,直接对纳税信用等级产生影响。所以逾期纳税申请很严重的。 很多人认为,自己的公司成立之时,甚至成立之后几个月都没有发生经营业务,所以不用到税务局申报税票。这是大错特错的!即使公司从未发生经营,处于停滞状态,每个月都要按时会计报税。 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收凭证本公告所称企业,包括公司、非公司制企业法人、企业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其他企业。 
公司注销前的账务处理华企会计 23种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 随着小规模纳税人可以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范围不断扩大,未接触过增值税专用的发票的纳税人,对于哪些可以开专票哪些不能开具混乱又畏惧,生怕一不留神就被定性为未按规定开具、虚假开具。因此,小编就为大家梳理了23个不能开具专用发票的情形,满满的纯干货,小伙伴们看过来! (一)鉴定意见审查内容
1. 鉴定机构和鉴定人是否具有法定资质;
2. 鉴定人是否存在应当回避的情形;
3.检材的来源、取得、保管、送检是否符合法律、有关规定,与相关提取笔录、扣押物品清单等记载的内容是否相符,检材是否充足、可靠;
4.鉴定意见的形式要件是否完备,是否注明提起鉴定的事由、鉴定委托人、鉴定机构、鉴定要求、鉴定过程、鉴定方法、鉴定日期等相关内容,是否由鉴定机构加盖司法鉴定专用章并由鉴定人签名、盖章;
5.鉴定程序是否符合法律、有关规定;
6.鉴定的过程和方法是否符合相关专业的规范要求;
7.鉴定意见是否明确;
8.鉴定意见与案件待证事实有无关联;
9.鉴定意见与勘验、检查笔录及相关照片等其他证据是否矛盾;
10.鉴定意见是否依法及时告知相关人员,当事人对鉴定意见有无异议 (二)鉴定意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
1.鉴定机构不具备法定资质,或者鉴定事项超出该鉴定机构业务范围、技术条件的;
2.鉴定人不具备法定资质,不具有相关专业技术或者职称,或者违反回避规定的;
3.送检材料、样本来源不明,或者因污染不具备鉴定条件的;
4.鉴定对象与送检材料、样本不一致的;
5.鉴定程序违反规定的;
6.鉴定过程和方法不符合相关专业的规范要求的;
7.鉴定文书缺少签名、盖章的;
8.鉴定意见与案件待证事实没有关联的;
9.违反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注销前的账务处理华企会计 华企会计小编讲讲:申请商标撤三的技巧 所谓商标“撤三”是指已经注册的商标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而被他人依法提出撤销 商标申请 ,是一种 注册商标 撤销处理程序。下面 华企会计 小编就给大家来讲下 申请商标 撤三的技巧 吧,希望可以帮到您。 二、具体操作过程
1、假定某人险后年薪78000元,给他的薪资发放方案是:月工资5000元(险后,下同),年终奖18000元其年应纳个税的计算过程如下:
(1)工资部分应纳个税=[(5000-3500)×3%]×12=45×12=540(元);
(2)年终奖部分应纳个税=18000×3%=540(元)
(3)全部应纳税额=540+540=1080(元)
如果不加筹划,将78000元平均发放的话,其应纳个税为:
[(78000÷12-3500)×10%-105]×12=2340(元)
所以,年节税额=2340-1080=1260元(节税率达53.85%)
2、假定某人险后年薪150000元,给他的薪资发放方案是:月工资8000元,年终奖54000元,其年应纳个税的计算过程如下:
(1)工资部分应纳个税=[(8000-3500)×10%-105]×12=345×12=4140(元);
(2)年终奖部分应纳个税=54000×10%-105=5295(元)
(3)全部应纳税额=4140+5295=9435(元)
如果不加筹划,将150000元平均发放的话,其应纳个税为:
[(150000÷12-3500)×20%-555]×12=14940(元)
所以,年节税额=14940-9435=5505(元)(节税率达36.85%)
3、假定某人险后年薪258000元,给他的薪资发放方案是:月工资12500元,年终奖108000元,其年应纳个税的计算过程如下:
(1)工资部分应纳个税=[(12500-3500)×20%-555]×12=1245×12=14940(元);
(2)年终奖部分应纳个税=108000×20%-555=21045(元)
(3)全部应纳税额=14940+21045=35985(元)
如果不加筹划,将258000元平均发放的话,其应纳个税为:
[(258000÷12-3500)×25%-1005]×12=41940(元)
所以,年节税额=41940-35985=5955(元)(节税率达14.20%)
4、假定某人险后年薪882000元,给他的薪资发放方案是:月工资38500元,年终奖420000元,其年应纳个税的计算过程如下:
(1)工资部分应纳个税=[(38500-3500)×25%-1005]×12=7745×12=92940(元);
(2)年终奖部分应纳个税=420000×25%-1005=103995(元)
(3)全部应纳税额=92940+103995=196935(元)
如果不加筹划,将882000元平均发放的话,其应纳个税为:
[(882000÷12-3500)×35%-5505]×12=227940(元)
所以,年节税额=227940-196935=31005(元)(节税率达13.60%)
三、结语
上述建议具有普遍适用性,几乎适用于所有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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