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股东变更需要交税吗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18年版)〉等报表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15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和年度纳税申报表(B类,2015年版)》进行了修订。现解读如下: 华企会计 代理记账 -纳税申报-公司报税" alt="纳税申报-就找华企会计代理记账-纳税申报-公司报税" /> 一、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修订背景 随着近年来企业所得税相关政策不断完善,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不断深化,原有企业所得税预缴纳税申报表已经不能满足填报需要。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环境的若干意见》(税总发〔2017〕101号)有关精神,为了进一步优化税收环境,切实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全面落实企业所得税相关政策,税务总局在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15年版)》等申报表进行了修订。 二、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修订原则 本次修订主要遵循“精简填报内容、全面落实政策、优化申报体验”的原则。通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15年版)》等申报表进行大幅精简、合并和优化,减少数据项超过65%。同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7年版)》的表单结构、设计标准,对企业所得税预缴纳税申报表进行了规范和统一。 三、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有哪些主要变化 我国《商标法》第七条规定,商标使用的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应当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综合辞海中有关"显著"与"特征"二词的解释,"显著特征"可解释为:"一件事物区别于其他事物的特别明显的征象、标志。 
注:尼斯分类是根据《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尼斯协定》制定的商标类目分类表。尼斯分类每年修订一次,《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随之予以调整。 问题2:商标有哪几种类型? 根据不同的分类方法,商标有不同的类型。目前,常见的商标类型为:文字商标、图形商标、字母商标、数字商标、三维标志商标、颜色组合商标、组合商标、声音商标八种。 如果没有发票不能抵扣,进成本9.一般纳税人物业公司提供维修服务,是按17%开具,还是按6%开具发票
答:一般的维修是17%,但是如果是建筑物修缮按建筑业11%。 
广告语因具有极强的感召性,而往往被众多商家选择作为 商标申请 注册。但, 广告语的目的在于向大众推销商品或服务,故其通常会选择直接表明商品用途或功能等特点的用语。如海飞丝“头发去无踪 秀发更出众”,康师傅方便面“好吃看得见”,雀巢咖啡“味道好极了”等广告用语均属于此种情形。 根据《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 册:(一)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二)仅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三)缺乏显著特征的。《商标审查及审理标准》亦认为,表示商品或者服务特点的短语或者句子,普通广告宣传用语属于缺乏显著特征的标志。因此,广告语成为 注册商标 的最大障碍是缺乏先天显著性,即消费者不会将其作为商标予以对待。 三、公司成员:1、公司可设董事会与监事会,也可以不设董事会或监事会,若不设董事会或监事会,必须设立一名执行董事一名监事,执行董事不能兼任监事,股东可以兼任执行董事或监事2、法定代表人:公司须设一名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可以由股东之一担任,也可以外聘。 
股东变更需要交税吗 商标品牌代表企业形象,可以增加消费者信任,有利于更好的开拓市场,是企业生命中的一道光,重视和维护商标必不可少。 x}华企会计 华企会计小编讲讲:如何判断你的商标是否近似 商标相似问题是业内公认的难点,对商标的判断不仅有般的原则和规则,也有很大程度上带有个人的主观意志。那么 如何判断你的商标是否近似 呢?下面就和 华企会计 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工商行政规定,未按规定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企业,工商机关会将其载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处罚款超过三年未年报的企业,将会纳入严重违法企业“黑名单”。 
股东变更需要交税吗为了便于报表使用者的理解和使用,财务报表中的资产项目和负债项目性质及其流动性分类都必须一目了然、准确无误。如 财务报表中的应收账款必为流动资产,而不能混杂实为预收款项的负债内容;长期借款必为非流动负债,而不能混杂实为流动负债的部分。总之,财务报表中的项目列示必须恰如其分,应能准确体现其原定的经济内涵,而不能似是而非、张冠李戴。此外,资产、负债的流动性,即流动性和非流动性的区分,不是一成不变的,可能会在后续期间发生转化,不加注意就容易犯“刻舟求剑”的错误。因此,需要在报表列报时对其最新性质进行再审视,及时就其性质变动(如有)进行重新分类。《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中提出了流动资产、流动负债的分类标准,将符合其中任一项条件的资产、负债列为流动资产、流动负债,而将所有条件均不符合的资产、负债列为非流动资产、非流动负债,可以帮助我们打造一双“慧眼”,游刃有余地处理以上诸多会计难题。 我国财政部2014年1月26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其中第十六条规定,资产和负债应当分别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流动负债和非流动负债列示。(1)预计在一个正常营业周期中变现、出售或耗用; 在日常的检查工作中,笔者发现企业主要采取两种处理方式,分别是计入损益的赠与方式和计入权益的增、减资方式这种处理方式,股权划出方将无偿划出股权视为对股权划入方的一种捐赠,作为一项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会计处理为:
贷:长期股权投资等
借:长期股权投资等
(二)计入权益的增、减资方式
借: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等
股权划入方则将无偿受让股权视为国有股东增加对该公司的投资,会计处理为:
贷: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等
按照现行税法的规定,国有企业无偿划转股权应视同捐赠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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